
关于民生加银中债 3-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民生加银中债 3-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有关规定,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经
与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5 年 6 月 6 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民
生加银中债 3-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增加 C 类基金份额,
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民生加银中债 3-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
议》 (以下简称“《托管协议》” )作相应修改, 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本信息。
本次因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本信息而对《基金合同》
进行的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属于无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自 2025 年 6 月 6 日起生
效。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 C 类基金份额基本情况
自 2025 年 6 月 6 日起,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C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原有
份额全部自动划归为 A 类基金份额, A 类基金份额已有的业务规则保持不变。
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后,将分设 A 类(基金代码:012310)和 C 类(基金代码:024392)基金
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和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C 类基金份额指在
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 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参考首次交易当日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C 类基金份额费率结构:
C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与 A 类基金份额相同,即管理费年费率为 0.15%,托
管费年费率为 0.05%。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基金时间 T 赎回费率 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
T〈7 天 1.50% 100%
T≥7 天 0.00% -
投资人通过日常申购所得基金份额, 持有期限自基金登记机构确认登记之日起计算。
二、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自 2025 年 6 月 6 日起在本基金的开放日通过如下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 C 类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 2005 号民生金融大厦 13 楼 13A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 2005 号民生金融大厦 13 楼 13A
法定代表人: 李业弟
客服电话: 400-8888-388
联系人: 张琢
电话: 0755-23999809
传真: 0755-23999810
网址: www.msjyfund.com.cn
(1)名称: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99 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556 号
法定代表人: 王珺
联系人: 韩爱彬
客户服务电话: 95188-8
网址: www.fund123.cn
(2)名称: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
法定代表人: 其实
客服电话: 95021 或 400-1818-188
联系人: 丁珊珊
电话: 010-65980380-8010
传真: 020-87597505
公司网站: www.1234567.com.cn
本公司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C 类基金份
额,并在本公司网站公示。
三、《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新增 58、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
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
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第二部分 释义 收取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九、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
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基金
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
取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
九、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 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基金份额, 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
致,基金管理人可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 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布基金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
份额类别设置、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情况
有基金份额的销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
及规则进行调整等,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 别。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
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
大会。 影响的情况下,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
理人可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
置、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
类别的销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
进行调整等,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
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
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 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
的申购与赎回
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 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
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 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的价格。 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 1、
“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 1、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
的申购与赎回 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 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相应类别的基金份
为基准进行计算; 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
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
产承担。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
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
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
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
或公告。
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
告。
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处理方
式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处理方
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
式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C 类
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
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申购的有效份
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
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
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
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
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
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
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 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
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
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
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赎
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
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
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
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
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
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
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
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
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
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
基金财产。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列入基金财产。
用。
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份额具
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
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
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
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
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
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
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基
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
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
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
告。
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
定媒介上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
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
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
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
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
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
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
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
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的前提
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的前提下,可对其
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
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
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
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
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 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
的申购与赎回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
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
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
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
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
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
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
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
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
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
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
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
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
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
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
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延期赎回处理。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的公告 购或赎回的公告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
基金管理
的申购与赎回 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规定媒介上刊登 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 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 李业弟
法定代表人: 张焕南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非独资)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 法定代表人: 朱鹤新
法定代表人: 方合英
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运作办法》及其他
《运作办法》及其他
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
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
于:
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
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
购、赎回价格;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
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合法权益。
一、召开事由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
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 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但法律法规
报酬标准; 或中国证监会要求调整该等报酬标准或提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 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
持有人大会 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 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 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或调整基金份额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
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 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行调整; 调整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或分类
规则;
五、估值程序
五、估值程序
日闭市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
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
类 基 金 份 额 的 余 额 数 量 计 算 ,均 精 确 到
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
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
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
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
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
整机制。国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
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
产估值 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
告。
告。
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
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
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
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
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
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
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规定对外公布。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
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
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
准确性、及时性。当某类基金份额净值小
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计算错
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计算错
误时, 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误时, 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
产估值 如下:
法如下:
(2)任一类基金份额的错误偏差达到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
案 ;错 误 偏 差 达 到 该 类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的
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
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监会备案。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
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 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
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 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
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
产估值
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 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
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按 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按规
规定予以公布。 定予以公布。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用与税收 新增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式
新增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
于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与基金份额
持有人服务。在通常情况下,C 类基金份
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基
金资产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
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
方式 服务费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9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
用与税收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净值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
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月初 5 个工作日
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
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
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
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
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
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
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 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
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 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收益与分配
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 3、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
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
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
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
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 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 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 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
收益与分配 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 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
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 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
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 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
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 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
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 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
信息披露
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 金份额累计净值。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 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
更; 率发生变更;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
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
信息披露
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 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 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
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 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四、
《托管协议》修订内容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法定代表人: 李业弟
法定代表人: 张焕南
第一条 本协议当事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人 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 朱鹤新
法定代表人: 方合英
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
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
第三条 基金托管人 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
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
对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业 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
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
务监督和核查 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
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
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
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查。
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 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
第四条 基金管理人
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 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的
对基金托管人的业
的其他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 其他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
务核查
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 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
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 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
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交易记录的核对。每日对外披露基金份 易记录的核对。每日对外披露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之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 额净值之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
第七条 交易及清算
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 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一
交收安排
一致。如果实际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 致。如果实际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
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 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
真实, 由此导致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由此导致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
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资
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
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
债后的价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工作
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工作日基
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工作日该类基
金资产净值除以该工作日基金份额总份
金份额总份额后的数值。基金份额净值的
额后的数值。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
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金财产承担。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
担。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
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
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
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规定的, 从其规定。
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
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
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估值原则
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估值
应符合基金合同、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
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 《证券投资基金会
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
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
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定。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累计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
第八条 基金净值计 份额累计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
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
算和会计核算 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
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净值并以双方认
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净值并
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
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
发送给基金管理人。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
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管理人。在开
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
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
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
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
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
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
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
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
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
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额净值计算任一类基金份额的错误偏差达
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偏差达到本基金份额
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
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
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
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监会备案。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 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
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 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
第九条 基金收益分
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 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配
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 (3)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
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
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
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
第十条 信息披露
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 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
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 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新增 11.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
于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与基金份额
持有人服务。在通常情况下,C 类基金份
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基
金资产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
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
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
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
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月初 5 个工作日
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
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
第十一条 基金费用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
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
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
托管人协商解决。
费的调整
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
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
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和基
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且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托管人协商一致且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
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
定和基金合同约定酌情调整基金管理费
和基金合同约定酌情调整基金管理费率、
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基金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等相关费率。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规定媒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规定媒介上
介上公告。
公告。
五、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本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招募说明
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涉及前述内容的部分将进行相应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
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投资与本人风险承受
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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